第一條 為了維護土地評估秩序,規范注冊土地估價師的執業行為,保證其正確履行職責,根據《中國土地估價師協會章程》規定的精神,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 注冊土地估價師在從事土地估價中介業務中應當遵守本守則。
第三條 注冊土地估價師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和土地估價行業的管理制度,恪守職業道德。
第四條 注冊土地估價師在土地估價業務活動中應實事求是,執行國家有關地價政策,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
第五條 注冊土地估價師與委托方或相關當事方有利害關系時,應主動聲明并回避。
第六條 注冊土地估價師在從事土地估價中介業務中禁止下列行為:
1. 以任何不正當手段損害同行的信譽和利益;
2. 同時在兩家或兩家以上土地評估中介機構從事土地估價業務;
3. 以個人名義接受委托,承辦業務,收取費用;
4. 允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從事土地估價業務;
5. 偽造、涂改或轉讓《土地估價師資格證書》及注冊號碼;
6. 在非本人任職的土地評估機構出具的土地估價報告上簽字;
7. 收集、采用有失客觀的資料;
8. 違反法律法規要求或未經委托方許可,泄露商業秘密和估價報告內容;
9. 不按規定收取評估服務費;
10. 以惡意壓價等不正當競爭手段爭攬業務;
11. 接受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抬高或壓低評估價值,出具失實的估價報告;
12. 以任何方式從委托方接受或向委托方索取賄賂和其他好處;
13. 法律、法規、部門及行業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