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鋼結構住宅高質量發展,引導企業研發和使用適宜技術產品,提高建筑質量和品質,提升鋼結構住宅房屋評估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關于開展
<鋼結構住宅評價標準>編制工作的函》,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組織部科技與產業化發展中心等單位起草了行業標準《鋼結構住宅評價標準(征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
間為2022年3月18日。
標準主要包括總則、術語、基本規定、標準化水平評價、裝配化水平評價、建造管理水平評價以及性能水平評價7項技術內容,總體適用于新建鋼結構住宅工程項目的評價,主要針對鋼結構住宅
的標準化水平、裝配化水平、建造管理水平、性能水平進行綜合評價。
標準明確,鋼結構住宅評價應以單體建筑的室外地坪以上部分作為評價單元,且應在項目竣工驗收后進行,根據設計文件、竣工圖紙、驗收資料、現場檢測資料等確定評價等級。在設計階段可進
行項目預評價。
鋼結構住宅的評價項應包含標準化水平、裝配化水平、建造管理水平、性能水平,等級評價應劃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針對標準化水平評價,標準提出,鋼結構住宅應采用標準化設計,建筑各系統設計應進行模數和尺寸協調;應采用標準化部品部件,并通過標準化部品部件的組合,豐富鋼結構的住宅立面造型。
部品部件在生產、運輸、存放與成品保護等過程中應采用標準化的設備、工具及措施。鋼結構住宅的施工應采用標準化的施工工藝、流程和機具。標準化水平的最低得分不應低于60分。